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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落 户、后 就 业” 须 知
(本科及以下学历请勿注册)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关于毕业研究生来杭州“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政策,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为拟来杭州就业的全国各高校毕业研究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1、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毕业属缓派的(档案和户口仍保留学校)普通高校历届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以上人员一旦落户即属杭州市居民常住户口。
二、服务内容:
   档案管理、进杭落户、户籍管理、党组织关系挂靠等。
三、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先登陆杭州毕业生就业网(www.hzbys.com)申请先落户后就业,具体登记方法为:由首页“先落户后就业”版块进入,依次注册信息。然后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Aa类》,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派遣。
   2、学校收到《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Aa类》后,为毕业生开具《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并将档案寄至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3、毕业生要了解档案是否寄达,可在www.hzbys.com“到档查询”查看,若有档案到达记录,即可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寸照片等材料到杭州人才开发中心办理签订档案和户口托管协议手续,然后到公安派出所落户。在2008年年底前,落户手续可一次办结;若延到第二年,则按历届生办理,需两次办结。
四、注意事项:
   1、以上人事代理服务是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依据杭州市政府“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实施的,目的是为拟来杭就业但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具体工作单位由毕业生负责落实。若毕业生去向未定或不久即可转工作单位所在城市,请不要急于办理进杭落户,以免产生不必要麻烦。
   2、毕业生杭州未落户前需调整就业去向的,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人才开发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3、毕业生在杭州落户后需调整就业去向的,按现行人才流动程序办理手续。
   4、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二楼办事大厅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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