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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填写“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学员名单”的说明
  1、填报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实训时间:是指毕业学年,即:9月1日——次年6月(不包括寒暑假实习);
  3、填报范围:实训基地单位的全部实训学员;
  4、实训起止时间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分段实训的请按实填写);
  5、指导或带教老师:指实训基地单位的指导或带教老师;
  6、上报时间: 2008年实训学员名单于2008年7月25日前补报,2009年起按《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实训学员上岗后一周内报实训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关于填写“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审批表”的说明
  1、填报对象:实训结束后被在杭单位正式录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在杭州市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的实训学员;
  2、补贴月数栏:指毕业学年,即:9月1日——次年6月的实训月数(不包括寒暑假实习)。不满一个月的不报,1—3个月的按实际满月数填报;超过3个月的最多填报3个月;
  3、实训生活费补贴标准:按杭州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70%计发,2008年按595元/人月填报,并计算金额;
  4、训练费补贴标准:根据《杭州市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训练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劳社就[2006]233号附件中“按工种分类的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标准”对照填写。
  “相关职位举例”中没有的岗位,“补贴标准”可暂不填,经研究确定后再填。
  三、关于申报实训补贴的说明
  1、申报实训补贴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在杭州市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录用学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③实训基地单位开具的与录用学员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情况证明。《劳动(或聘用)合同签订情况证明》文本格式可到杭州毕业生就业网(www.hzbys.com)点击“实训基地”栏目后,在页面的左下角的“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
  2、申报实训补贴时,各实训基地单位请尽量集中申报,实训学员每人限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学员名单的申报程序
  各实训基地单位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学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实训工作办公室,并电话确认,同时将原件送达或邮寄至实训工作办公室。另外,为方便电子存档,请各单位将实训学员名单的电子文档发邮件至实训工作办公室。
  2、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申报程序
  各实训基地单位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审批表》(一式叁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其他实训补贴申报所需材料向实训工作办公室进行申报。其中由各城区人才中心推荐的实训基地单位,请将企业实训补贴申报材料报各区人才中心,由各区人才中心汇总后统一报实训工作办公室。
  五、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杭州人才市场三楼301室
  邮 编:310006
  联系人:许晓婷
  联系电话/传真:85165796
  电子邮箱:XU_huachen@yahoo.com.cn



                                  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办公室
                                      200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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